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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3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信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规定,并依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工作职责组配进行分类,辅以主题分类、机构分类、体裁分类和服务对象分类,网页编排按照树目录结构设置导航给予引导,共同构成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组配分类设置了机构概况、法规公文、计划规划、数据发布、统计信息、财政信息、行政权力、人事信息、重点领域公开等一级类别,另在各相应类别中还设置了与之相关二级类目和细分的子类。
(二)编排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设定,核心元数据为信息名称、信息内容、生成日期(发文日期)、著录日期、发布机构、信息分类、文号,必要时实现索引等。
(三)公开形式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二、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址:rsj.guiyang.gov.cn)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A5层1区)当面查阅。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辅助于官方新媒体帐号和主流官方新闻媒体。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唯一官方网站为“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址:rsj.guiyang.gov.cn)。辅助政务新媒体分别有新浪微博“@贵阳人社”、微信公众号“贵阳人社”。必要时通过本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需要了解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信息,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凡超出本机关职责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事项,本机关将不予提供。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信息属于业务工作流程中某一节点工作的,由办理单位按照程序实施,不作为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信息若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应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提供。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提交依申请公开信息时,相关个人信息必须如实填写,确保真实有效,不得故意隐瞒、伪造和虚构。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或不真实有效地,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开发处)
办公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A区22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851—84844705
邮政编码:550081
电子邮箱:rsj-fgc@guiyang.gov.cn
(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相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三)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答复时限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方式
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1—87989180;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A5层1区;
邮编:55000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