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322390 成文日期: 2025-03-05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5-03-05 16:30
发布机构: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是否有效:
内容概括:

《贵阳贵安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05 16:30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全面推进贵阳贵安人才集聚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人才兴市战略,提出了 "五个一"的工作思路和安排部署,在"优化人才政策"方面围绕"卡钱户房岗"五大要素提出了系列举措。7月6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贵阳贵安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对在筑首次购房的人才发放1万—100万元购房补贴"。为抓好政策落实,进一步细化兑现标准,完善兑现流程,制定《贵阳贵安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1.重点产业企业全职新引进3个月以上、获得G类及以上筑才卡且年度登记合格、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才,标准为:A类60万元(其中:两院院士或经认定符合相当层次以上人才100万元)、B类40万元、C类15万元、D类6万元、E类5万元、F类3万元、G类1万元。

2.重点产业企业全职新引进3个月以上、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购房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标准为: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本(专)科毕业生1万元。

(二) 所购住房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须为本人及配偶在贵阳贵安新购买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住房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与配偶、直系亲属共有。

2.所购住房权利性质为商品房,房屋用途为住宅(不含公寓)。

3.购房时间为新引进到贵阳贵安之后的3年内。

(三)申请材料

1.《贵阳贵安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相应社会保险证明。

3.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明,未婚申请人提供未婚承诺书,有离异经历的申请人须补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

4.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交商品房购买合同网签备案证明或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交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

5.住房为申请人与亲属共有的,应提供亲属关系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才通过贵阳贵安一站式人才网上办事平台(https://www.gyrc.cn/yzs)申报。

2.初审。主管部门或各区(市、县、开发区)人才工作部门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意见,报市人才服务中心。

3.审核。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拟补贴对象名单。

4.公示。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按程序统一拨付至申报对象个人银行账户。贵安新区自行拨付兑现。

三、注意事项

(一)人才应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或购买二手房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12个月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购房补贴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同一人才符合不同标准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一次。已享受贵阳贵安区域内各类财政资金支持购房(住房)补贴的人才,不再享受购房补贴, 正在享受购房补贴的按原政策继续执行。对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申领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

(三)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不含自愿申请延迟退休)的,按照引进次月起至退休当月的实际工作月数核算兑现人才购房补贴。

四、关键词解释

(一)本实施细则所称"新引进"是指首次到贵阳贵安工作,新引进时间以首次在贵阳贵安参加社会保险的月份为准。

(二)本实施细则所称"购房时的年龄"根据购房时间和身份证载明的出生月份计算。

(三)本实施细则所称"新购买"是指2024年7月26日(含)后购买。

(四)本实施细则所称"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证明(新建商品住房)或不动产权登记时间(二手住房)的所属月份为准。购房补贴资格时间均按月计算。

五、政策问答

(一)申领购房补贴的新引进时间和购房时间,如何理解?

答:1.关于引进时间。申报人须为重点产业企业全职新引进3个月以上(即提交购房补贴时已经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且申报时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新引进"是指首次到贵阳贵安工作,以首次在贵阳贵安参加社会保险的月份为准。

2.关于购房时间。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证明(新建商品住房)或不动产权登记时间(二手住房)为准,要求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购房时间应当在2024年7月26日及以后。二是购房时间须在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以后。三是所购住房为从引进之后3年内购买,先引进后购房。如:2023年4月新引进到贵阳贵安工作的人才,须在2026年3月前购房并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3.关于购房人年龄。对G类以上筑才卡持卡人,原则上无年龄限制。对未持有G类以上筑才卡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购房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购房人年龄根据购房时间和身份证载明的出生月份计算。

(二)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有时限要求吗?

答:有时限要求,符合条件的人才应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或购买二手房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12个月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购房时间为2025年3月,须在2026年2月前申报,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三)本次修订出台的购房补贴政策何时起施行?

答:从2024年7月26日起开始施行,7月26日前已享受贵阳贵安人才购房补贴的人才仍按原政策执行。

(四)人才已享受贵阳贵安区域内其他购房(住房)补贴政策的,还能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吗?

答:已经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购房补贴或住房补贴的不能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享受租房补贴的,可按规定申领购房补贴。

(五)《实施细则》中的"所购住房须为本人及配偶在贵阳贵安新购买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怎么理解?

答:即个人及配偶第一次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申报人及配偶曾在贵阳贵安自有或共有住房的,即便住房已经出售、赠与,或因离异等原因本人名下已经无住房的,不符合本条件。但申报人父母、子女在贵阳贵安已有住房,且申报人不是房屋共有人的,不影响本人申报。

(六)事业单位新引进的人才是否可以申报人才购房补贴?

答:该政策只适用于重点产业企业(含在筑央属、省属国有企业)新引进的人才,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不在政策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