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一般每年的3-8月进行,传统方式是用人单位提供上年度用工情况的书面资料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公地点进行审查。为了节约资源,方便用人单位参审,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开展网上审查,在诚信经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记录良好的用人单位中实施网上审查。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知后,可按网上审查流程参加审查,未经同意的用人单位仍需通过现场审查。 两种定期书面审查的办理流程如下: |
一、现场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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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领取审查资料或者在本网站内下载审查资料《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登记表》; |
(2)根据《需提供提供资料清单》要求准备好需要提交的资料; |
(3)送到本级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审查即可。 |
二、网上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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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参加网上审查的通知; |
(2)下载《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网上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填写办法中的附件《网上审查业务申请表》《网上审查业务承诺书》; |
(3)现场提交《网上审查业务申请表》《网上审查业务承诺书》;(参加网上审查第一年需要提交,第二年起在规定的时间直接登录填报即可) |

(4)按照操作程序在线填报用工情况参加审查(操作流程见资料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