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1).png 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中心>专题专栏>个人养老金专题>政策文件

(第46号公告)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 : 中国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2-11-04 23:31:41 【字体: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46号

现公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2:《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起草说明


分享到:
上一篇:(人社厅函〔2022〕16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
下一篇:(银保监办发〔2022〕75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技术支持邮箱:rsj-web@guiyang.gov.cn

黔ICP备19000537号-1 网站标识码:5201000026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15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