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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20250036号)

来源 :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3-03 16:14:08 【字体:

成都毅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2月23日受理你单位职工李源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于2025年2月10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贵阳市鉴字DJ202500353)及《停工留薪期(含延长期)初次确认通知书》(贵阳市鉴字TG202500217)。经鉴定李源的鉴定结论为:伤残八级。李源的停工留薪期为:自受伤之日2023年7月21日起至2024年2月15日止,共计210天。

以上鉴定文书已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你单位,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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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20250036号)

信息公告 2025-03-03 16:14 来源 :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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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于2024年12月23日受理你单位职工李源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于2025年2月10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贵阳市鉴字DJ202500353)及《停工留薪期(含延长期)初次确认通知书》(贵阳市鉴字TG202500217)。经鉴定李源的鉴定结论为:伤残八级。李源的停工留薪期为:自受伤之日2023年7月21日起至2024年2月15日止,共计210天。

以上鉴定文书已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你单位,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