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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20250001号)

来源 :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16:35:13 【字体:

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贵阳分公司:
    本委于2024年10月25日受理你单位职工陈卓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贵阳市鉴字DJ202403666)及《停工留薪期(含延长期)初次确认通知书》(贵阳市鉴字TG202402280)。经鉴定陈卓的鉴定结论为:伤残八级。陈卓的停工留薪期为:自受伤之日2024年1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9日止,共计240天。

以上鉴定文书已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你单位,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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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20250001号)

信息公告 2025-01-15 16:35 来源 :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贵阳分公司:
    本委于2024年10月25日受理你单位职工陈卓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贵阳市鉴字DJ202403666)及《停工留薪期(含延长期)初次确认通知书》(贵阳市鉴字TG202402280)。经鉴定陈卓的鉴定结论为:伤残八级。陈卓的停工留薪期为:自受伤之日2024年1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9日止,共计240天。

以上鉴定文书已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你单位,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