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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什么?

来源 :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7-02 11:36:07 【字体:

答: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女职工禁忌从事:(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一审:王玲

二审:杨萍

三审:李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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