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问题:工伤保险保险费浮动费率
发布时间:2024-01-04来源信息:贵阳市人社局

网民,您好。本次浮动周期为2023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1)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为0的,下浮两档,按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50%执行;(2)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0且小于50%的,下浮一档,按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80%执行;(3)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50%(含50%)且小于100%的,不浮动;(4)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00%(含100%)且小于150%的,上浮一档,按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120%执行;(5)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50%(含150%),上浮两档,按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150%执行。下浮后的费率低于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的,按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确定。

贵州省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2018]17号)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技术支持邮箱:rsj-web@guiyang.gov.cn

黔ICP备19000537号-1 网站标识码:5201000026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1584号